为鼓励和帮助安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刻苦学习,奋发向上,顺利完成大学学业,由安顺市乡村振兴局牵头,贵州乐享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校发起“乡村振兴”专项助学资助活动。现就资助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2、脱贫家庭学生(原建档立卡学生)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在库学生。
3、遵纪守法,生活简朴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及不良行为。
4、本人积极参与勤工助学及各种实践活动,热心社会公益活动,有相应证明材料的学生优先。
1、各二级学院资助名额 2 人(脱贫家庭学生<原建档立卡学生>同学至少 1人);
2、本人书面申请(约 1000 字左右,需包含上一学年成绩说明、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情况、积极参加学校活动情况等);
1、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,到各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《安顺学院“乡村振兴”专项助学金申请表》,同时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及其他证明材料。
2、各二级学院收到学生申请后,根据资助条件,对申请资助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3 天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在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《安顺学院“乡村振兴”专项助学金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。
各学院需将公示材料(含公示、公示结果、评选说明)、汇总表(公示结束后请登记学生卡号并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)及学生申请材料于 5 月 6 日前提 交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, 汇 总 表 电 子 版 发 至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邮 箱(asuzzglzx@163.com)。未尽事宜,请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卿(0851-33226414)联系咨询。
附件 2:安顺学院“乡村振兴”专项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